計畫目的
■ 依據「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及「經濟部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辦法」,因應國際產業發展趨勢,導引國內產業朝向低碳化、智慧化轉型,由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委託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推動「產業低碳化輔導計畫」,協助產業園區廠商進行低碳與智慧化診斷輔導以發掘轉型契機並申請政府相關補助資源。
執行單位: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執行單位窗口:張小姐
執行單位聯絡電話:07-3513121分機2334
承辦人:永續發展組 林育正
承辦人電話:02-27541255分機2724
輔導資訊
輔導對象
公司
■ 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註1),並以製造業為限。(須依法辦理工廠登記,免辦工廠登記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工廠登記設廠地址位於國內產業園區者(不含科學園區)為原則。
■ 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 2 條所定實收資本額或經常僱用員工數基準,經常僱用員工 10 人以上者(註2)為原則。
■ 民國111年起未獲政府機關委託相關單位進行碳盤查輔導之廠商。
■ 不得有陸資投資(依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公告資料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陸資來台投資事業名錄進行認定)。
■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其對主管機關違約之舊案財務無責任未清者;近3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 營業狀況不得為解散、歇業。
註1:分公司屬總公司管轄之分支機構,不具獨立之法人資格者,不得申請。
註2:經常僱用員工數係指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受理事業最近 12 個月平均月投保人數為準。
輔導申請程序
■ 依法登記設立之全國各法人、大學校院及技術服務業者,並經本計畫輔導單位遴選審查通過之機構。■ 由輔導單位依據受輔導單位需求提出申請,並依輔導模式由輔導單位研擬輔導計畫書送本計畫各分區計畫聯絡窗口申請。
輔導內容
◇ 碳盤查應用。● 輔導單位需針對廠商進行符合ISO14064-1溫室氣體盤查標準之範疇進行碳排量盤查,並完成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
● 執行計畫期間需赴廠商進行碳盤查,每次赴廠皆需填報碳盤查紀錄表,至少需完成3份以上。
◇ 低碳化及智慧化諮詢診斷
協助廠商進行低碳化及智慧化診斷服務,並完成低碳化諮詢診斷改善建議報告與製造業AI智慧化諮詢診斷建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