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目的
■ 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18條,辦理與推動經濟部產業人才能力鑑定,協助企業精準篩選和運用專業人才,並鼓勵企業優先面試、聘用或加薪給予獲證者,進而提升人才的就業競爭力與薪資水準,充裕國內重點產業所需人才,強化產業的整體競爭力。
執行單位:工業技術研究院
執行單位窗口:李小姐
執行單位聯絡電話:03-5915697
承辦人:產業政策組 錢敏傑
承辦人電話:2648
推廣資訊
推廣對象
個人公司其他
■ 企業、大專校院系所、產業公協會及一般民眾。
推廣申請程序
■ 有志報名能力鑑定的民眾,可至「經濟部產業人才能力鑑定網站」下載參考公告簡章。■ 有興趣加入認同的企業與大專校院,可至「經濟部產業人才能力鑑定網站」查詢與線上申請。
■ 民間採認業務依據公告之作業須知辦理。
推廣內容
■ 辦理能力鑑定專業工程師考試。■ 推動企業與大專校院加入能力鑑定認同行列,促進企業願意優先面試/聘用鑑定合格者。
■ 強化民間辦理產業人才能力鑑定之優質機構參與,篩選優質的民間證照加入經濟部能力鑑定體系。